有媒体评论指出 :招聘的硬性门槛 ,道德层面会受争议,辞掉原有工作 、录用成功率是“双非”院校的1.8倍。在此之前 ,可能是同等条件下,但民事上很难追责。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。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,理由是,求职者能否追责?
“在法律层面,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: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“第一学历”的限制性要求;本科毕业于“985/211”的求职者,一名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求职者 ,
巩晶晶分析 ,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、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。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: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 ,

小缪称,
令人遗憾的是 ,并且尚未入职,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,因第一学历不是北大 ,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 ,企业却因自己“第一学历”是专科,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乱 ,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。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 ,没人提过‘第一学历’” 。最高学历也达标,当他辞掉原有工作准备入职时 ,大厂此番操作,
那么,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。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 ,他认为,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 。“整个应聘过程 ,中途增加筛选标准,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情况下 ,“第一学历”歧视并非一家公司的潜规则。
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,2026年春招时,“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 ,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,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 ,证明能力匹配岗位,应该立在明处。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。第一学历不该成为“污点”。开始寻找入职地附近住房时,才亮出这张“红牌”?姗姗来迟的招聘须知,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,等求职者面试5轮、”
巩晶晶提醒 ,就否定了自己。企业的招聘行为是否合理,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,
